小林:对了,隔壁的刘先生借钱也不还。 一查他名下没有财产,就知道他媳妇很有钱。 可以请求法院将他的儿媳妇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刘:我在朋友的保证书上签了字。 这怎么直接执行了我名下的车?
蒙恩:我打工的公司一直处于负债状态,法院调查后发现公司确实没钱了,工资欠了好几个月。 问问某人吧……
遇到了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情况
事件陷入困境了吗
申请人可以要求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吗
今天
编辑帮助了大家
让我们看看该怎么办
分公司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可以申请追加执行总公司财产
在李某与北京某建设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分公司)的薪酬纠纷案件中,经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河北分公司支付李某工资29万元。
调书生效后,河北分公司未积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李某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全国的检察系统得知,以被执行人河北分公司的名义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申请人李某提出增加被执行人总公司北京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
经房山法院审查,认为作为被执行人的河北分公司是北京某建设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债务时,申请人可以追加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 最终,法院裁定支持了申请人的追加申请。
法官出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未能清偿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偿还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公司的财产。
本案中,被执行人河北分公司是北京某建设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分公司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并使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相反,如果总公司是被执行人,且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无需申请追加执行人。
请特别注意。 本规定是关于法人、分公司的规定,区别于母公司和子公司。
保证人的财产可以执行
不能作为被执行人添加
在高氏与叶氏的民间贷款纠纷案中,经房山法院审理,叶氏判决归还高氏的债务30万元。 但是,叶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高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高氏与被执行人叶氏签订和解协议签订还款计划,许氏等5人以自己名义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还款计划的担保,并分别签署了书面执行保证书。
即使还款计划期满,被执行人叶氏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高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保证人许氏等5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经房山法院审查,裁定申请追加担保人的是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驳回了高氏的追加申请。
但是,执行法官明确表示,案件恢复执行后,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但不能追加保证人作为被执行人。
法官出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缓刑期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缓刑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直接裁定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在本案中,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叶某签署了书面和解协议,同时由许某等5人提供保证,法院暂缓执行。
但是,即使过期,叶先生也不履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案件重新开始执行后,可以直接裁定执行保证财产或保证人的财产。 但是,不能追加保证人作为被执行人。
将被执行人的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
因为不符合法定原则,所以不支持
在陈某与孙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经房山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被告陈某将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孙某归还13万元债务,其他不争。 ”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陈氏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归还债务,孙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在线系统查询、在线访问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可行财产。
此时,申请执行人孙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陈某的妻子吴某为被执行人。
申请人孙先生认为,陈氏与吴氏为夫妻,本案的债务发生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为夫妻支付共同债务,吴氏为丈夫陈氏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追加申请吴氏为被执行人。
经房山法院审查,因不符合变更追加的法定原则,法院裁定驳回孙先生的追加申请。
法官出示
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不得直接变更执行程序中增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接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本条是关于变更、追加的最核心和基本的原则规定——“法定原则”。 即变更追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变更追加。
在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孙某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实体审判规则,以被执行人配偶必须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为理由,请求将追加配偶变更为被执行人。 但是,根据生效判决文件,陈氏的妻子不是义务履行者,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不支持。
虽然不能将添加被执行人配偶的一方变更为被执行人,但是法院可以以被执行人配偶的名义直接强制执行属于被执行人份额的财产。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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